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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2-10-12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12日讯 (记者 赵晓路) 为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10月12日上午,《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菏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杨胜,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刘存勇,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孟宪东,菏泽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孔凡申介绍了《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杨胜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国家、省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创新创优信贷融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要求,结合菏泽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会在充分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发布会上对《实施方案》的内容共计11项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全量及时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整合归集行政管理、水费、燃气费、科技研发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上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明确由地方归集共享的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信用信息共享清单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限要求完成。对属于全国集中管理,但尚未实现“总对总”共享或共享内容不充分的信用信息,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市本级、各县区先行推进共享。

二是鼓励企业自主申报信用信息。鼓励全市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网站,以“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补充完善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有益补充,提升企业信用信息覆盖面。

三是建设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山东省级节点、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为导向,建设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纵向联通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打通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等数据源单位与金融机构间的数据共享通道。

四是依法依规向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共享信用信息。依托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库,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在规范授权前提下,可采用接口调用、数据核验以及联合建模等方式,联通市内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对申请联通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库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配合省级节点做好资格审核、安全评估、授权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五是规范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展。整合全市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做大做强。支持各级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在符合要求前提下,联通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库。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不断完善平台架构,强化平台信息分析功能,提高服务效能,推动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等相关主体之间有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一站式融资交易业务模式,打造便捷高效的申贷获贷流程。

六是助推银企高效对接。各级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引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发布融资需求。各级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接企业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对接放贷业务,拓展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七是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入驻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入驻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对依法公开的信息,通过信息推送、信用报告查询等方式,为入驻机构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一站式便捷服务,有效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对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数据提供单位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合建模等方式供入驻机构使用,或经信息主体授权后提供数据查询、核验等服务。

八是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市公共信用平台将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给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数据提供部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强化综合分析功能,运用大数据技术和评价模型,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全方位、全景式信用画像,供入驻机构参考使用。鼓励入驻机构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开发信用评价模型,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深度的精准评价,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九是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融资服务全过程信息安全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健全信息分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支持各级融资服务平台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持续跟踪,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潜在风险。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仲裁”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高效处置金融纠纷。对于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相关个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非法获取传播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是建立统筹协调、督导机制。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及风险管控等,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等进行定期调度、通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菏泽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依法依规对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是开展示范创建宣传推广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积极入驻,广泛参与。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网站,开设中小微企业融资页面入口,为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引流。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示范平台,推选优秀案例,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立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及菏泽市实际,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菏泽市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等问题,不断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开拓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努力打通银企信息对接最后一公里,切实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